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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2 11:22:52.0
 

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虎门高铁站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广东ku酷游官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现报告编制工作已完,并对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场地概况

本次的调查范围为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的用地范围。该地块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地块面积46453.4m2,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0'31.8",北纬22°51'27.0"。所在场地目前经过场地现状调查,现状地块东南面为广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钓鱼场,西南面为沿街商铺,隔莞太路为比亚迪等汽车品牌4S店,西北面为源顺工贸大楼历史建筑(现已拆除)平整空地、东莞市荣德实业有限公司历史厂房(现已拆除)和东莞市恒州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历史厂房(现已拆除)平整空地,东北面隔站北路为空地、池塘和新车停车场。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及地块最新规划调整图,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及商业金融用地(C2),因此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第一类用地。附近工业企业均不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周围区域无废弃井,且无废弃和正在使用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以及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

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改造前为农田及工业工地,改造后拟作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金融用地(C2)。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及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的通知》(东国土资[2018]255号)文件要求,对于“已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商业和居住等敏感用地用途,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福利院机构等敏感公共设施用地的所有用地”需开展采样调查工作。同时,东莞市发布的《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号)为加强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明确各单位以及街镇(园区)责任,规范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本实施方案“三、适用范围”中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被列为“疑似污染地块、污染污染地块”,对符合适用范围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环保局。另外,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虎门镇白沙片区B5-B9街坊(虎门火车站核心区)地块申请同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复函》及《关于虎门高铁站南广场B9-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通知》(虎环函〔202011号),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需开展土壤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以确保后续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二、调查内容

我司接受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虎门高铁站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以摸清该地块地块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潜在的污染物种类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负责土壤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作,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以及检测工作。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工作范围为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的用地范围。虎门镇规字第2020 -03-1004号地块(B9-01地块)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地块面积46453.4m2,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0'31.8",北纬22°51'27.0"

该地块历史最早为农田,主要种植花生和番薯,19872003年期间用途为农田和工业用地,地块内建筑陆续开始建设,建成后有部分工业企业入驻,工业企业主要类别为电子五金零件加工、纺织加工。2010年地块内建筑开始拆除,未拆除建筑仍存在部分电子五金零件加工、纺织加工等工业企业,退耕农田区域用做停车场。201912月该地块建筑大面积拆除,并于20203月拆除完毕。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以及收集到有限的场地历史资料及相关文件收集,地块内建筑建设开始至2019年地块内存在东莞华平塑胶有限公司、东莞锦顺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明达玻璃工艺厂、秩球针织布厂、东莞市虎门恒天袜品织造厂、东莞广泰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该地块污染源主要来自历史工业厂房对地块的潜在污染,通过现场踏勘和信息检索,历史存在电子零件加工、塑料注塑和喷漆类别企业,其中一家历史企业(东莞虎门大汉电业厂)存在变压器房,为了进一步考察土壤污染物的迁移情况,因此把电子零件加工、塑料注塑、喷漆类别企业潜在污染物作为地块特征污染物,综上所诉,地块周边东南面和东北面的工业企业对地块的潜在外源特征污染物即为重金属铜、石油烃、多氯联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苯、甲苯和二甲苯。

通过污染识别初步判断后,对场地内疑似污染地块通过采集样品进行调查。本项目现场采样阶段现场采样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取得30个土壤采样点位的132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共布设2个有机农药类土壤采样点,共检测2个样品同时5个地下水监测井(4个位于地块内和1个场外对照点)并取得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质控样)。

根据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检出污染物有重金属6项,即铜、镍、铅、镉、砷、汞;检出有机物9项,即二氯甲烷、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同时石油烃(C10-C40)也有检出。所有检出项目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有机农药类14项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铁、锰、铜、锌、砷、镉、铅、汞、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和石油类有检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和石油类样品检出浓度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其余物质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部分样品pH、浑浊度、铁3项检测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pH、浑浊度和铁,属于一般化学与感官指标,地块内地下水毒理性指标和特征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Ⅳ类水质标准限值。

本次项目调查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污染识别及初步采样调查,可认为本项目污染识别调查充分,采样及检测过程可靠。综合各阶段调查结论,可认为本项目的调查结果是可信的。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及相关导则规范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虎门高铁站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张立新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行政一路2

联系电话:13922988818

五、场地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ku酷游官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C1801807

联系方式: 0769-38912315

电子信箱: ljt.vip@qq.com

六、场地检测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9号三号厂房三楼

联系方式:020-89855960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的专业评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场地调查的详细资料。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